消防水泵是指专用消防水泵或达到国家标准《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6245的普通清水泵。大多数消防水源提供的消防用水,都需要消防水泵进行加压,以满足灭火时对水压和水量的要求。
工作状态:
消防水泵应确保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
本条规定了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规定8.2.8条注规定: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如不引起生产事故,生产用水可作为消防用水。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两个,开启阀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这被认为是消防水泵的启泵时间。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8.6.9条规定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这一数据是水泵供电正常的情况下的启动时间。发达国家的规范规定接到火警后5min内启动消防水泵。
5min一般指是人工启动,自动启动通常是信号发出到泵达到正常转速后的时间在1min 内,这包括最大泵的启动时间55s,但如果工作泵启动到一定转速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投入,备用泵要启动还需要1min的时间,因此本规范规定自动启泵时间不应大于2min是合理的,因电源的转换时间为2s,因此水泵自动启动的时间应以备用泵的启动时间计。
机械应急启动: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5.0min内正常工作。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等弱电信号和硬拉线是通过继电器来自动启动消防泵的,如果弱电信号因故障或继电器等故障不能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泵时,应依靠消防泵房设置的机械应急启动装置启动消防泵。
当消防水泵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而不能使消防水泵自动启动时,若立即进行排除线路故障的修理会受到人员素质、时间上的限制,所以在消防发生的紧急情况下是不可能进行的。为此本条的规定使得消防水泵只要供电正常的条件下,无论控制线路如何都能强制启动,以保证火灾扑救的及时性。
该机械应急启动装置在操作时必须由被授权的人员来进行,且此时从报警到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转的时间不应大于5min,这个时间可包含了管理人员从控制室至消防泵房的时间,以及水泵从启动到正常工作的时间。
水泵调试:
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以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且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
②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分别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消防水泵启动时间是指从电源接通到消防水泵达到额定工况的时间,应为20s~55s之间。通过试验研究,水泵电机功率不大于132kW时启泵时间为30s以内,但通常大于20s,当水泵电机功率大于132kW时启泵时间为55s以内,所以启动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在20s~55s之间是可行的。而柴油机泵比电动泵延长10s时间。
电源之间的转换时间,国际电工规定的时间为0s、2s和15s等不同的等级,一般涉及生命安全的供电如医院手术和重症护理等要求0s转换,消防也是涉及生命安全,但要求没有那样高,适当降低,为此本规范规定为2s转换,所以消防水泵在备用电源切换的情况下也能在60s内自动启动。